衛星地球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15條 法規:衛星地球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通訊目 第三章 電臺之使用管理及限制 第15條 固定衛星地球電臺經由衛星系統發射信號至國外或接收國外信號之路由,設置者應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固定衛星地球電臺在緊急情況下改用不同衛星系統時,設置者應即報請主管機關備查,並應將其情事載明於工程日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