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波監理業務管理辦法 第39條 法規:電波監理業務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通訊目 本法規已於 2024-08-19 廢止,以下為廢止前的條文,僅供參考。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第四章 電臺之識別 第39條 船舶通信及衛星船舶通信之所有船舶及船舶地球電臺,及與其通信之海岸電臺或海岸地球電臺,其識別信號應使用水上行動業務識別碼。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