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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船舶無線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通訊目

法規章節: 第9條

船舶無線電臺發送遇險呼叫與遇險通報、應急指位無線電示標通報及緊急呼叫與緊急通報,應經船長或其職務代理人指示,始得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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