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類電信事業微波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9條 法規:第一類電信事業微波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通訊目 第9條 申請者或設置者取得電臺架設許可或電臺執照後,應即將文件影本張貼於該電臺設備外觀明顯處,備供查核。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