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功率電波輻射性電機管理辦法 第3條 法規:低功率電波輻射性電機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通訊目 第3條 本辦法之主管機關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