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顯著地位者互連管理辦法 第8條 法規:市場顯著地位者互連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通訊目 第二章 互連 › 第三節 網路介接點設置原則 第8條 市場顯著地位者與他電信事業間之互連,應有明確之責任分界點,並設置隔離雙方電信設備之責任分界設備或適當措施。前項責任分界點、責任分界點設備與適當措施應依互連雙方之協議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