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線廣播電視審議委員會審議規則 第13條 法規:有線廣播電視審議委員會審議規則 類別: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組織目 第13條 人民依法申請之案件,經審議委員會決議後,由中央主管機關作成行政處分並執行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