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公平交易法第九條及第十五條情節重大案件之裁處罰鍰計算辦法 第3條 法規:違反公平交易法第九條及第十五條情節重大案件之裁處罰鍰計算辦法 類別:行政 › 公平交易委員會 › 公平交易目 第3條 本法第四十條第二項所稱事業上一會計年度銷售金額,指主管機關作成處分時該事業上一會計年度之營業收入總額。 本條定義的名詞 事業上一會計年度銷售金額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