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投票法 第31條 法規:公民投票法 類別:行政 › 中央選舉委員會 › 公投行政目 相關法規 公民投票法施行細則(107.02.26訂定)相關 第四章 公民投票結果 第31條 公民投票案不通過者,主管機關應於投票完畢七日內公告公民投票結果,並通知提案人之領銜人。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