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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投票所開票所監察員推薦及服務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中央選舉委員會 >> 選舉行政目

法規章節: 第19條

投票完畢後,應由主任管理員會同主任監察員填具投票報告表,並將選舉人名冊及用餘之選舉票分別包封,於封口處共同蓋章,一併送交該管鄉(鎮、市、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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