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故宮博物院文化創意資產公共化利用辦法 第3條 法規:國立故宮博物院文化創意資產公共化利用辦法 類別:行政 › 國立故宮博物院 › 故宮博物目 第3條 本院應就所管理之原生資產及衍生資產分別建置目錄,並得將可合法對外提供利用之文化創意資產相關資訊,以對外網站或其他適方式公開,且應定期更新,以確保資料之正確性及完整性。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