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故宮博物院文化創意資產公共化利用辦法 第1條 法規:國立故宮博物院文化創意資產公共化利用辦法 類別:行政 › 國立故宮博物院 › 故宮博物目 第1條 國立故宮博物院(以下簡稱本院)典藏文物為公共財,為推廣博物館公共化、發揮文化社教功能、提供文化創意資產利用及提升國內文化創意產業,依博物館法第一條及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二十一條第五項規定訂定本辦法。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