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 第15條 法規:保險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中央銀行 › 外匯目 第三章 外匯業務之經營 第15條 保險業銷售之投資型保險商品,如連結衍生性商品並涉及外匯者,其投資標的內容不得涉及下列範圍:一、本國貨幣市場之新臺幣利率指標及匯率指標。二、相關主管機關限制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