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據交換及銀行間劃撥結算業務管理辦法 第5條 法規:票據交換及銀行間劃撥結算業務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中央銀行 › 業務目 第二章 票據交換所之設立及運作 第5條 票據交換所董事會每三個月至少開會一次,其會議紀錄應於會議結束後一個月內送本行備查。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