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據交換及銀行間劃撥結算業務管理辦法 第21條 法規:票據交換及銀行間劃撥結算業務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中央銀行 › 業務目 第五章 附則 第21條 票據交換所應依本行規定或通知定期或不定期提出業務、財務及其他有關報告;本行並得派員查核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