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應每年以實地稽核或其他適當之方式,稽核特定非公務機關之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
本行為辦理前項稽核,應訂定稽核計畫,其內容包括稽核之依據與目的、稽核範圍、作業期程、稽核小組組成方式、保密義務、稽核基準、稽核方式及項目等與稽核相關之事項。
本行訂定前項稽核計畫時,應綜合考量我國資通安全政策、國內外資通安全趨勢、過往稽核計畫之內容與稽核結果,及其他與稽核資源之適當分配或稽核成效相關之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