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造幣廠組織規程 第6條 法規:中央造幣廠組織規程 類別:行政 › 中央銀行 › 組織目 第6條 本廠設下列各科、室及工場:一、企劃科。二、供應科。三、品保科。四、秘書室。五、會計室。六、人事室。七、勞工安全衛生室。八、政風室。九、資訊室。十、鎔軋工場。十一、成幣工場。十二、精鑄工場。十三、輔工工場。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