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章條例施行細則 第16條 法規:獎章條例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 培訓考用目 相關法規 獎章條例母法 第16條 依本條例第四條第五款頒給楷模獎章時,由該公教人員之配偶或依民法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順序之親屬代領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