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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 培訓考用目

法規章節: 第18條

公營事業機構及其他性質特殊機構,準用本辦法之規定。
民間企業之停止上班,依照勞動基準法或其他法令規定,由勞資雙方協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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