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 第9條 法規: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 類別:行政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 組編人力目 第9條 行政院應指定專責機關或單位,掌理各機關員額管理之規劃、調整、監督及員額評鑑等事項;其員額管理、第二條第四項準用機關準用本法之範圍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行政院定之。司法院及所屬機關員額管理之規劃、調整、監督及員額評鑑等事項,由司法院參照前項規定辦理,並函知行政院指定之專責機關或單位。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