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行政法人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 綜合規劃目

法規章節: 第41條

本法於行政院以外之中央政府機關,設立行政法人時,準用之。
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可之特定公共事務,直轄市、縣(市)得準用本法之規定制定自治條例,設立行政法人。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