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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下列機關之組織以法律定之,其餘機關之組織以命令定之:一、一級機關、二級機關及三級機關。
二、獨立機關。
前項以命令設立之機關,其設立、調整及裁撤,於命令發布時,應即送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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