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計機構設置及員額編制標準 第9條 法規:主計機構設置及員額編制標準 類別:行政 › 行政院主計總處 › 主計人事目 第三章 主計員額之設置 第9條 主計員額包括會計職系、統計職系人員與各級主計機構為應業務需要選用之一般行政、法制、經建行政、資訊處理及有關工程職系人員,其員額設置標準,視其機關(構)業務性質及工作範圍,依政府機關(構)、公營事業機構及公立學校之類別分別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