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計人員獎懲辦法 第13條 法規:主計人員獎懲辦法 類別:行政 › 行政院主計總處 › 主計人事目 第13條 主計人員辦理非主計業務之獎懲程序,準用前條規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