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法施行細則 第6條 法規:統計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行政院主計總處 › 統計目 相關法規 統計法母法 第二章 公務統計 第6條 依本法第九條所定公務統計方案,應納入各機關執行職務之經過與結果之詳確紀錄與統計,並定期編報。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