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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會計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主計總處 >> 會計目

法規章節: 第96條

內部審核之範圍如左:一、財務審核:謂計畫、預算之執行與控制之審核。
二、財物審核:謂現金及其他財物之處理程序之審核。
三、工作審核:謂計算工作負荷或工作成果每單位所費成本之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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