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法 第82條 法規:會計法 類別:行政 › 行政院主計總處 › 會計目 第三章 會計事務程序 第82條 總會計年度報告之公告,依決算法之規定。各機關會計月報,應由會計人員按月向該機關公告之。但其中應保守秘密之部分,得不公告。各該機關人員對上項公告有疑義時,得向會計人員查詢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