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法 第87條 法規:預算法 類別:行政 › 行政院主計總處 › 歲計目 第六章 附屬單位預算 第87條 各編製營業基金預算之機關,應依其業務情形及第七十六條之規定編造分期實施計畫及收支估計表,其配合業務增減需要隨同調整之收支,併入決算辦理。前項分期實施計畫及收支估計表,應報由各該主管機關核定執行,並轉送中央主計機關、審計機關及中央財政主管機關備查。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