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其他條文
全文- 第11條各主管機關應依國家發展長期展望及中程國家發展計畫,妥為辦理相關計畫之規劃與編報作業,以達成政府整體施政目標,其中屬下列各…
- 第12條各主管機關應依行政院訂定之本年度施政方針及中程施政計畫,擬定本年度施政計畫。前項年度施政計畫之擬定,應依行政院所屬各機關…
- 第13條各主管機關編製歲入概算時,應衡酌以前年度及一百零九年度已過期間實收情形,考量各項發展因素,力求詳實編列,並明列計算數據。…
- 第14條各主管機關編製歲出概算時,應依行政院核定之預算籌編原則及編製中程與年度計畫、概算應行注意辦理事項,就本年度應興辦之事項,…
- 第15條各主管機關歲出概算所列各項費用,應力求詳實,其屬共同性費用項目,並應依主計總處所定共同性費用編列基準表規定編列。
- 第16條各主管機關對於所管特種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應詳加審核;其審核結果,所列盈(賸)餘之應解庫額及虧損或短絀之由庫撥補額與資本或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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