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語能力認證辦法 第2條 法規:客語能力認證辦法 類別:行政 › 客家委員會 › 客家事務目 第2條 本辦法所稱客語能力,指客語之聽、說、讀、寫能力。 本條定義的名詞 客語能力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