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家基本法 第10條 法規:客家基本法 類別:行政 › 客家委員會 › 客家事務目 第10條 政府應於國家考試設立客家事務相關類科,以因應客家公務之需求。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