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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客家委員會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管理作業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客家委員會 >> 客家事務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客家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以下簡稱特定非公務機關)之資通安全維護計畫,應依本法施行細則第六條第一項規定辦理。
特定非公務機關依本法第十七條第二項規定提出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應依本法施行細則第六條第二項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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