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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客家委員會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客家委員會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語言發展處掌理事項如下:一、客語政策與法規之研究及發展。
二、客語教育之規劃、協調、推動及獎勵。
三、客語師資人才之培育。
四、客語能力認證之規劃及推動。
五、客語通行語及政府服務客語之規劃、推動及獎勵。
六、客語社會推廣之規劃、推動及獎勵。
七、客語文基礎之建立、普及使用及數位應用發展之規劃、推動及獎勵。
八、其他有關客家語言發展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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