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實施辦法 第36條 法規: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實施辦法 類別:行政 › 原住民族委員會 › 經濟發展目 第七章 註銷、撤銷或廢止 第36條 經主管機關核發認證標記者,有下列情形之一時,主管機關得撤銷或廢止其認證標記:一、有前條專用權證書經註銷之情事。二、其他不應授與而授與認證標記之情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