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原住民族委員會 >> 經濟發展目

法規章節: 第22條

申請案經審議後,應備具理由作成審定書送達代表人或其代理人。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