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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僱用進用原住民績優機關(構)及廠商獎勵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原住民族委員會 >> 社會福利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本辦法之獎勵對象如下:一、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以下簡稱機關(構))。
二、依政府採購法得標且履約期間在一年以上之廠商(以下簡稱得標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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