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其他條文
全文- 第13條中央主管機關應設置原住民就業促進委員會,規劃、研究、諮詢、協調、推動、促進原住民就業相關事宜;其設置要點,由中央主管機關…
- 第14條中央主管機關應定期辦理原住民就業狀況調查;各級主管機關應建立原住民人力資料庫及失業通報系統,以利推介原住民就業或參加職業…
- 第15條中央勞工主管機關得視需要獎勵設立職業訓練機構,為原住民辦理職業訓練。中央勞工主管機關應依原住民就業需要,提供原住民參加各…
- 第17條民間機構僱用原住民五十人以上者,得置社會工作人員,提供職場諮商及生活輔導;其費用,由政府補助之。前項補助辦法,由中央主管…
- 第18條原住民勞工因非志願性失業致生活陷入困境者,得申請臨時工作;其申請條件,由中央勞工主管機關定之。
- 第19條各級地方政府應配合、辦理原住民就業促進之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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