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體研究計畫諮詢取得原住民族同意與約定商業利益及其應用辦法 第13條 法規:人體研究計畫諮詢取得原住民族同意與約定商業利益及其應用辦法 類別:行政 › 原住民族委員會 › 社會福利目 第13條 研究主持人發表以研究原住民族為目的之研究結果,諮詢並取得各該原住民族同意之程序,準用第六條至第十條規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