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委員會主管財團法人預決算與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3條 法規:原住民族委員會主管財團法人預決算與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類別:行政 › 原住民族委員會 › 綜合規劃目 第3條 財團法人會計項目之設置,應符合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並能正確表達各會計事項之性質與編製各種報告,俾允當呈現營運及財務狀況。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