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譽國民之家自費養護規費收費標準 第4條 法規: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譽國民之家自費養護規費收費標準 類別:行政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 就養目 第4條 前條所定費額,依辦理費用、成本變動及消費者物價指數變動情形等影響因素,每三年至少檢討一次。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