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施行細則 第11條 法規: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 輔導管理目 相關法規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母法 第11條 本條例第二十四條所定列有管制或限制規定之各種事業或營業執照,及第二十五條所定各公營生產機構之代銷品,得由各主管機關、生產機構通知輔導會統一辦理,詳細辦法另訂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