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施行細則 第10條 法規: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 輔導管理目 相關法規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母法 第10條 本條例第二十條所稱退除役官兵參加各種任用資格考試或就業考試時,應分別職業酌予優待,其辦法由輔導會會同主辦機關商請考試主管機關訂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