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規程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一月一日施行。
本規程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十月六日修正發布條文,自一百零六年一月一日施行;一百十一年九月二十九日修正發布條文,自一百十一年十月一日施行;一百十三年十一月十四日修正發布條文,自一百十三年十一月十六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