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榮民總醫院處務規程 第3條 法規:臺中榮民總醫院處務規程 類別:行政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 處務目 第3條 主任秘書權責如下:一、文稿之綜核及代判。二、機密及重要文件之處理。三、內部單位業務之協調及權責事項之核議。四、對外聯繫及新聞發布內容之審核。五、分院行政業務之監督及指導。六、其他交辦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