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榮民總醫院處務規程 第24-2條 法規:臺中榮民總醫院處務規程 類別:行政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 處務目 第24-2條 醫學工程部掌理事項如下:一、醫療設備之維修保養、採購預算、規格審查及報廢鑑定。二、醫療儀器資安風險之盤點及防護。三、醫療氣體設施之建置、維護及管理。四、其他有關醫學工程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