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專業獎章頒給辦法 第7條 法規: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專業獎章頒給辦法 類別:行政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 處務目 第7條 符合請頒本獎章之人士,得於身故後追頒之,由其配偶或依民法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順序之親屬或本會指定之人員代表領受。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