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事業機構移轉民營從業人員權益補償辦法 第2條 法規: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事業機構移轉民營從業人員權益補償辦法 類別:行政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 處務目 第2條 本辦法適用對象為本細則第十二條所定之從業人員。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