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各榮民服務處辦事細則 第10條 法規: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各榮民服務處辦事細則 類別:行政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 處務目 第10條 本細則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一月一日施行。本細則修正條文,除第四條附表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