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處設各組、室,掌理下列事項:
一、企劃組:森林資源運用及經營計畫等綜合事項。
二、生產組:育林、生產計畫及產品供銷等事項。
三、育樂組:森林遊樂事業規劃、推廣、維護及經營管理等事項。
四、勞工安全衛生組: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劃及職業災害處理等事項。
五、行政室:文書、印信、出納、庶務、財產及不屬其他各組、室之事項。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組織規程 第2條
本法規已於 2023-11-10 廢止,以下為廢止前的條文,僅供參考。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第2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