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務財團法人之工作計畫經費預算工作報告及財務報表編製辦法 第3條 法規:僑務財團法人之工作計畫經費預算工作報告及財務報表編製辦法 類別:行政 › 僑務委員會 › 綜合規劃目 第3條 工作報告應敘明工作計畫執行情形,並分析達成財團法人設立目的及捐助章程規定之情形,其內容如附件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